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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地见效,现向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明纪律如下:
1.要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指令部署,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禁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
2.要认真履行排查、监测、管控等疫情防控职责,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全力以赴严防严控,严禁在防控时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贻误战机,临危退缩、临阵脱逃。
3.要如实报告疫情相关信息,严禁疫情信息统计报送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瞒报、乱报、缓报、漏报和迟报。
4.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和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外出。
5.要带头树标杆、作表率,严禁组织、参与聚餐聚会及其他集体性聚集活动。
6.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严禁造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或给制假、造假、哄抬物价、扰乱社会秩序提供庇护,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7.要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擅自发布、泄露信息,特别是擅自对外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造成恐慌或其他不良影响。
8.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严禁冒领、截留、挤占、浪费、挪用防控专项资金及防护物资。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精心安排、组织发动,按照机制流程规范做好救治和防控处置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发挥示范作用、狠抓责任落实,精准精细完成好各项疫情防控任务,确保落实快、情况真、数据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点位,及时受理处置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问题线索,对组织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从严从快处理、严肃问责,坚决用铁的纪律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