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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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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警示震慑,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浪溪镇党政办负责人欧阳煜公款私请问题。202213日,欧阳煜以浪溪镇名义在某酒店预订包厢,用于宴请他人,消费803元用餐结束后欧阳煜在酒店消费账单上以个人名义签单。欧阳煜在未向浪溪镇领导报告和同餐人员说明的情况下,想先签单私人宴请,后再找机会通过公账报销,属公款私请行为。2022年6月,欧阳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马当镇莲花村村委会原主任柯根松、原委员欧阳金凤违规套取冬春救助款支付餐费的问题2017年1月,莲花村利用柯根松亲属和欧阳金凤亲属在内的村干部家属个人名义套取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6000元,用于支付莲花村的吃喝费用。2022年4月,柯根松、欧阳金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村干部也受到相应处理。

    通报强调,全县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严肃查处、通报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